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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青冈靖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,青冈县委、县政府及时进行了机构建设,成立了青冈靖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。管理处为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隶属县政府。核定事业编制12人,设主任1人,副主任2人,设3个内设股室,即:综合股、资源环境管护与水质检测股、基础工程建设股。现有中级职称人员3人。同时,县委、县政府明确了湿地公园管理处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。县政府在原政府办公楼安排办公室4间,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,为全面扎实开展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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